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根据湖北省文化和旅游厅《关于新冠肺炎疫情后 全省公共文化场馆、文化和旅游市场主体 有序恢复开放、经营的指导意见》等文件精神,切实保障全市读者及全馆员工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,维持护好图书馆正常的借阅秩序,结合图书馆实际,现制定钟祥市图书馆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应急预案。
一、编制目的
普及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知识,提高广大读者的自我防护意识和能力,完善疫情信息监测报告网络,做到早发现、早报告、早隔离、早治疗。建立快速反应机制,及时采取有效的防控措施,指导图书馆做好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工作。
二、编制依据
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》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》、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》。
三、机构设置
成立钟祥市图书馆新冠肺炎应急防控领导小组及应急防控工作组,统筹做好此次疫情防控工作。人员组成如下:
(一)应急防控领导小组
组 长:殷昌平
副组长:寇江涛 蒋慧 吴修柱
成 员:陈琪、苏娟、常巍、孙金凤
(二)应急防控工作组
1疫情隔离组
组长:寇江涛
成员:常巍、孙金凤、管兰、李新禹
2物资保障消毒组
组长:蒋慧
成员:陈琪、罗燕、邱冬梅、林如君
3数据采集联络组
组长:蒋慧
成员:苏娟、易晓娟、张忱忱
4维护稳定组
组长:吴修柱
成员:郭发贵、胡玉保、李艳
三、疫情处置措施及任务分工
以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传染病为重点,严格落实馆内各项防控措施,制订周密方案,组织力量开展防控,依法依规有序管控。
(一)、疫情报告
发现图书馆员工及读者体温超过37.3度、发热、咳嗽等疑似症状,应立即通知馆长(电话:15327521738),第一时间报主管局(电话0724-4222686),并向码头街社区(电话0724-4222601)、市疾控中心(电话0724-4239794)报告。(责任组:数据采集联络组)
(二)、疫情处置
1、当在馆内发现体温超37.3度、发热等疑似新冠肺炎的人员时,应立即采取就地隔离措施,做好详细的信息记录。并由专业的医疗机构转运到定点医院筛查、治疗。(责任组:疫情隔离组)
2、图书馆在接到市疫情防控指挥部的人员确诊通知后,应立即闭馆,禁止人员外出和进入。(责任组:维护稳定组)
3、配合社区、防疫等相关部门,对密切接触人员进行登记、建档,并在指定区域进行医学观察14天,每天早、晚二次测量体温,工作人员也要自我隔离14天。未经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同意,不能擅自解除隔离。(责任组:数据采集联络组)
4、对被疑似人员到过的场所及使用过的物品,应及时做好消毒、封存工作;对确诊人员到过的场所及使用过的物品,应协助市防设部门做好各种检测、消杀、处理工作,防止二次传染。(责任组:物资保障消毒组)
5、一旦馆内发现有疑似或确诊人员,在原有的疫情防控物资上就需要有所增加。馆内应配备足量的防护用品,包括:红外线体温计、消毒液、口罩等,洗手间配备肥皂或洗手液。做好馆内隔离人员生活物质的配给。(责任组:物资保障消毒组)
6、对不听劝阻、阻挠工作人员正常防疫工作,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,在采取正当自卫的同时,可拨打110向公安机关报警。(责任组:维护稳定组)
7、加强宣传引导。通过图书馆网站、微信公众号等网络渠道,及时向社会公布疫情防控进展情况,澄清事实,正确引导,及时消除恐慌情绪。全馆人员要做到不信谣、不传谣,形成有效防控疫情的良好环境。(责任组:数据采集联络组)
四、责任追究
全馆人员要本着对国家、对人民、对图书馆事业高度负责的精神,提高政治站位,强化责任意识,认真落实各项应急管控措施,对此次防控疫情重视不够、措施落实不到位的工作组和个人,依法依规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。
2020年4月2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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